摘要:2026年3月16日清晨6时50分许,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商贸大道,一名15岁高中生在斑马线上被一辆轿车撞倒至对向车道,随后又被对向车道车辆二次碾压,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。事发路口无红绿灯,警方通报排除肇事司机酒驾毒驾嫌疑。

时间轴:高中生过斑马线 ➣ 行至道路中心线张望 ➣ 遭轿车撞击至对向车道 ➣ 对向车辆二次碾压 ➣ 抢救无效身亡
事件后果:2026年3月16日6时50分许,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商贸大道,一名15岁高中生(幸某某)在行人行横道线上过马路时,被张某(男,43岁)驾驶的川RK***6号小型轿车撞倒至对向车道,随后又被对向车道行驶的车辆二次碾压。幸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舆论焦点:1)事发路口并未安装交通信号灯,学生们每天只能在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上冒险通行;2)监控显示该学生过马路时在道路中心实线处停留等待并多次张望,却被贴近中心线行驶的车辆撞击,司机未能做到"斑马线前减速让行"引发强烈谴责;3)被撞后又被对向车辆二次碾压,暴露出多车道道路缺乏有效避险机制的重大缺陷;4)事发次日交警部门才发布通报,公众追问该路段为何长期未安装交通信号灯。
家属反应:幸某某家属悲痛欲绝,一名15岁高中生清晨如常上学途中命丧斑马线,家人无法接受该路口长期缺乏交通信号灯的现实。家属要求追究肇事司机法律责任,并向有关部门追问该路口安全设施缺失问题。
权威评论:南部县公安局通报称,已对涉事驾驶员依法控制,经检测排除酒驾毒驾嫌疑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,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;遇行人正在通过,应当停车让行。事发路口无信号灯不能成为机动车不减速让行的理由,涉事司机贴近中心线行驶、未在斑马线前减速,涉嫌未履行避让义务。
◉ 儿童安全观察室观点:⤵
事件主因:机动车驾驶员在行经无信号灯斑马线时未减速让行(法定让行义务),事发路段长期缺失交通信号灯形成系统性安全隐患。
社会行动建议:
1)政府应全面排查学校周边500米范围内所有斑马线是否安装红绿灯或"请求式"过街信号灯,建立"学校周边斑马线信号灯全覆盖"时间表
2)人行横道线前增设"3D立体斑马线"或"反光道钉",提高清晨、黄昏低光照条件下驾驶员对斑马线的可视距离
3)推动机动车行经无信号灯斑马线未让行行为纳入"电子警察"自动抓拍系统,用技术手段倒逼驾驶员养成斑马线前减速习惯
家长行动建议:
1)中学生上下学步行经过无信号灯斑马线时,先停下观察双向来车是否都已停下或明显减速,确认安全后再快速通过,不抱侥幸心理
2)给孩子配置带有反光条的校服或书包挂件,提升清晨、黄昏低光环境中被驾驶员发现的概率
3)如果孩子上放学必经之路存在类似无信号灯斑马线,家长应联合学校向交管部门书面申请安装交通信号设施,主动推动安全改善
事发时间:2026年3月16日6时50分许
事发地点: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商贸大道人行横道
信息来源:
[南部县公安局(转极目新闻)] https://so.html5.qq.com/page/real/search_news?docid=70000021_75869b947d3986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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